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了强化我校采购工作,规范采购流程,提高采购效率,2020年学校建立了采购监督人员库,由于学校机构调整及工作人员调岗等原因,需对该监督人员库进行动态调整,同时为了强化采购交流,建立一只相对稳定、专业的采购管理服务队伍,构建畅通的采购交流平台,需每个单位(部门)有专人负责采购管理工作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监督人员资格条件
(一)具有较强的政治觉悟和法律意识,廉洁自律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能认真履行监督职责;
(二)原则性强,秉公办事,无不良信用记录;
(三)在岗职工,身体健康,能够承担监督工作。
二、工作职责及要求
(一)监督人员工作职责
1、代表学校监督部门抽取采购项目校外评审专家,核实专家身份,收取并统一保管专家的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;
2、全程监督采购项目的开标及评标过程是否遵守既定、合法的程序和评审纪律;
3、监督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。
(二)采购经办人员工作职责
1、收集、汇总本单位相关采购需求论证并初审;
2、协调处理采购过程中相关事宜。
(三)工作要求
1、监督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员应主动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,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采购培训;
2、如无特殊情况,监督人员一旦被抽中作为采购监督人员,原则上不得请假。
三、报送要求
请各单位、各部门根据资格条件和工作要求,统筹报送采购监督人员、采购经办人员名单(建议最好为党政管理人员)。各学院报送采购监督人员不得少于2人,各职能、教辅部门不得少于1人,采购经办人员1名。
请各单位、各部门填写《成都理工大学采购监督人员、采购经办人员登记表》(见附件),并于2021年12月23日下班前,将电子版发送至149596118@qq.com。
联系人:王老师; 联系电话:84078845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、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
2021年12月16日
附件:成都理工大学采购监督人员、采购经办人员登记表.xls